法規名稱: 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5月26日

條文關聯

取得認可登錄之廠商,其產品之標示、廣告及宣傳不得有使第三者誤解為
產品驗證之表示。
〔立法理由〕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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