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67
人,瀏覽人次:
91366958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1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一條
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之證明,至少應包含定量包裝商品名稱、數量、 經銷商,或生產或輸入業者名稱及地址、抽樣地點及製造日期或有效期 限,並應經執行人員及定量包裝商品持有人或在場人員簽名或蓋章。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