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復費及道路養護費由建設局核算並一次收取,完工後按實作面積計算, 多退少補。 前項道路養護費按所計修復費加收百分之二十。但不含第四項加倍收取之 費用。 經建設局許可自行刨除修復道路者,得免繳納修復費及道路養護費。 管線埋設人於道路禁止挖掘路段、時間及範圍內申請挖掘道路者,建設局 得加倍收取修復費,申請展延道路挖掘期間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