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娼妓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

條文關聯

  妓女戶負責人犯有妨害風化罪、和誘或略誘罪經判決確定或受保安處分
  者,其許可證應予吊銷,不繳銷者,逕予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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