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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娼妓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臺中市政府府授法規字第 10102178962號公告廢止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警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7月18日臺中市政府府行法字第98937號令制定公布全文32條 ;並自90年1月1日施行(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 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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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臺中市政府府授法規字第 10102178962號公告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3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