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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漁筏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6月18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一條
漁筏應備有左列安全配備: 一、救生衣每人一件。 二、漁筏在夜間航行或作業,應裝置白燈一盞。 三、號笛或哨笛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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