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27日

條文關聯

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經撤銷或廢止設立許可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應註銷其設立許可證書,並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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