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部對推動支持服務相關工作著有績效之人員,應予以獎勵,並列入年度
考核之參據。
〔立法理由〕
為鼓勵教師諮商輔導支持相關工作人員,提升工作績效,爰明定本部對工
作著有績效之人員,應予以獎勵並列入年度考核之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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