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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羈押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
條文關聯
第十二條
為維護看守所秩序及安全,看守所得要求被告穿著一定之外衣,以利人員 辨識。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為利值勤人員迅速區辨被告及職員身分,以為戒護必要之處置,爰為 本條規定,以符實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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