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十八日施行。
一、新增第二項,明定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十八日起施行 ,並自施行日起發生效力。 二、第一項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