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警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8月6日

條文關聯

法警之佩階,依下列規定:
一、法警長佩帶二線一星。但官等為薦任者,得佩帶二線二星。
二、副法警長佩帶一線四星。但官等為薦任者,得佩帶二線一星。
三、法警佩帶一線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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