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5日

條文關聯

採用非明挖技術方式施工並符合公路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項第二款規定者
,得經建設局許可免繳納修復費及道路養護費。但因施工造成路面、路基
損壞或其他損害者,應負修復及保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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