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繪圖之接邊,依左列規定: 一、相鄰圖幅之跨幅區域、線狀物體、界線、交通線到達地、方格線等 註記、居住地名稱、河流流向箭頭,相鄰圖幅必須彼此配合一致。 二、相鄰圖幅間之等高線及地物必須銜接,但像片圖上地物影像許可移 位差在0.五公厘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