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月13日

條文關聯

採糾正鑲嵌法時,應根據航攝底片與控制點,用糾正儀糾正為適當比例尺
之照片,並鑲嵌成圖、劃分圖廓或採圖解法,直接製成原圖。
用糾正儀糾正時,對點誤差,不得超過一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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