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

條文關聯

領取徵收補償費,應依附表規定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委託代理人領取補償費者,代理人應親自到場,並應附具委託書及代理人
之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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