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監所雇用管理員僱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02月28日

條文關聯

  法務部對於雇用管理員得指定適當機關施以訓練;訓練成績不及格者得
  予解僱。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