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礦業登記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

條文關聯

依本法第二十七條優先審查之設定異種礦業權申請案不予核准,或原礦業
權經依法撤銷或廢止並完成消滅登記者,該異種礦質申請案不得據為優先
審查之主張。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本法修正,修正援引條次,並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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