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釋迦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

條文關聯

申請保險費補助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駁回其申請:
一、未於公告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
二、農作物種植之土地,未取得合法使用權或其使用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
    定。
三、要保人不符合第六條第一項所定資格或有第八條不予承保之情形。
〔立法理由〕
就農作物種植之土地不符相關法令規定,具體規範其範圍態樣,修正第二
款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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