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保險費補助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駁回其申請: 一、未於公告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 二、農作物種植之土地,未取得合法使用權或其使用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 定。 三、要保人不符合第六條第一項所定資格或有第八條不予承保之情形。
就農作物種植之土地不符相關法令規定,具體規範其範圍態樣,修正第二 款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