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1月18日

條文關聯

  國民中小學對學生收取費用,如未切實依照本辦法之規定辦理者,各校
  校長及經辦人員均依規定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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