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中正文化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12月01日

條文關聯

  申請使用者,如須設置售票處,應在本局指定之地點設置。並不得在本
  中心四週擅自張貼海報、標語、旗幟等宣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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