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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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中正文化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12月01日

制定依據

1. 高雄市立中正文化中心管理處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091年08月27日廢止 (現行法規)
  本處設左列各組,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圖書組:掌理圖書資料、地方文獻之蒐集整理、保管、運用及圖書
      館教育活動等事項。
  二、展覽組:掌理先總統  蔣公物與其他有關文物、資料之蒐集、交換
      、陳列、保管及各類藝文作品展出等事項。
  三、演藝活動組:掌理音樂、戲劇、舞蹈、美術、電影欣賞等藝文活動
      及集會、接待服務等事項。
  四、總務組:掌理建築物與機電設備之管理、維護及文書庶務、出納、
      研考、環境衛生、庭園美化、警衛及不屬於其他各組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