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預告登記,除提出第三十四條各款規定之文件外,應提出登記名義人 同意書。 前項登記名義人除符合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四款至第八款、第十款、第 十五款及第十六款規定之情形者外,應親自到場,並依第四十條規定程序 辦理。
配合第四十一條修正及推廣免當事人親自到場替代措施,酌修第二項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