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復費及道路養護費之用途如下: 一、代辦各類管線挖掘工程之路面修復。 二、本市轄內道路刨除、翻修、封層、查驗工程。 三、道路人孔、手孔蓋升降、標線繪製等交通改善工程。 四、各項代辦工程之管理費。 五、辦理道路及交通安全維護管理所需設備費、業務費及人事費。 六、其他有關道路及其附屬設施之維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