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52
人,瀏覽人次:
89616098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9月22日
條文關聯
第十五條
國防部每年定期邀集各兵役招募推動有關部會、國防部各司令部或指揮部 及直屬機構部隊舉辦招募工作檢討及訓練研習,並指導國軍各地區招募中 心分別辦理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