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

條文關聯

全中運比賽與練習之場地、設備及器材,應符合各競賽種類之國際競賽規
則規定;承辦單位應妥善規劃配置,並得使用其他地方政府、機關、學校
或團體之運動場地及設備。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為避免名詞混淆,爰將國際競賽規則簡稱為「規則」之規定予以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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