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娛樂稅徵收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

條文關聯

實施自動報繳之娛樂業,其娛樂票券票價之訂定、調整,代徵人應於訂定
、調整前申報地方稅務局備查。其未經申報擅自提高票價出售,而以原低
票價報繳娛樂稅者,以匿報稅款論處。
舞廳或舞場入場券之票價,由地方稅務局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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