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法規及行政規則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09日

條文關聯

  市法規對其他市法規就同一事項為特別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市
  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對於同一事項先後有數個市法規加以規範,除前項情形外,應優先適用
  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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