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讀取儀計算面積時,其面積較差應不得大於 0.0003M√F(M為圖比例 尺之分母,F為以平方公尺為單位所計算之面積),並取其平均值。 前項計算面積,於量取各界址點坐標時,每點連續二次,其較差不得超過 圖上零點二毫米。 面積較差超過第一項之限制時,應重新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