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2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至第七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一所稱相關科、系、組、所、學
位學程,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