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93 人,瀏覽人次:914344802
  • 會員登入 |
  • 加入會員
  • 法規檢索
  • 令函判解
  • 英譯法規
  • 裁判書
  • 書狀例稿
  • 契約範本
  • 植根服務
  •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8月11日內政部臺(八八)內社字第889344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條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91年12月2日內政部臺內中社字第0910077839-3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第 1條條文(原名稱: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遴用標準及培訓辦 法)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1年7月9日內政部內授中社字第 101593367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及全文21條,自101年7月11日施行(原名稱: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專業人員 遴用訓練及培訓辦法)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5年3月30日衛生福利部部授家字第1050700220號令修正發布第 3條、第16條、第19條、第21條;增訂第15條之 1、第15條之2條文,自 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06年5月2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家字第 1060700516號令修正發布第 2條、第4條、第7條、第14條、第15條、第15條之1、第17條、第18條、 第21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植根公司首頁 | 合作提案 | 隱私權聲明 | 著作權聲明 | 常見問題
106 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62-12 號玫瑰大樓 3 樓 電話:02-2707-2848 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 (C) 2000-2003 ROO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