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

條文關聯

販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者,應備安全資料表,隨貨送毒性及關注化學物
質買受人。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