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府消費者保護綜理單位應於年度開始前,彙整各執行機關所提消費者保
護執行事項,擬訂本市年度消費者保護方案,提請本府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通過並報行政院核定後據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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