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保險公司設立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09日

條文關聯

  前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所稱公司章則,包括左列項目:
  一、組織結構與部門職掌。
  二、人員配置、管理與培訓。
  三、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業務管理及會計制度)。
  四、內部稽核制度。
  五、營業之原則與政策。
  六、作業手冊及權責劃分。
  七、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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