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月13日

條文關聯

每一宗地應發給土地所有權人一張地段圖,並將該宗地以記號區別之。宗
地過大者,得以能確認其土地坐落之該宗地附近之地籍圖影印發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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