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公司、基金保管機構及保證機構之報酬【保證型基金適用】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之報酬【保護型基金適用】
一、經理公司之報酬係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____(____%)之
比率,由經理公司於成立時計算存續期間之總報酬,並自成立日起五
個營業日內自本基金撥付之。【經理費一次收取之基金適用】
經理公司之報酬係按本基金發行面額乘上受益權單位總數,再乘以每
年百分之____(____%)之比率,逐日累計計算,並自本基金成立日
起每曆月給付乙次。如受益人於到期日前買回本基金者,經理公司將
按受益人買回之受益權單位數,於給付買回價金時向受益人計收自買
回日次日起至到期日止之報酬。【經理費按月收取之基金適用】
二、基金保管機構之報酬係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_____(_____
%)之比率,由經理公司逐日累計計算,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
付乙次。【保管費採固定費率者適用】
基金保管機構之報酬係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_____(_____
%)之比率,加上每筆交割處理費新臺幣____元整,由經理公司逐日
累計計算,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保管費採變動費率
者適用】
三、保證機構之報酬係按本基金成立資產價值百分之____(____%)之比
率,由經理公司於成立時計算,於本基金成立日起五個營業日內以新
臺幣自本基金乙次撥付之。【保證型基金適用】
四、第二項報酬,於次曆月五個營業日內以新臺幣自本基金撥付之。
五、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之報酬,得不經受益人會議之決議調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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