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7月01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及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執行本自治條例所需之土地及建築物資料
  ,本府各地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及本市稅捐稽徵機關應免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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