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公文處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12月08日

條文關聯

  各機關公文處理之時限及逾期積壓責任之議處,應依公文處理時限暨逾
  限懲處標準表(附式四十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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