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港區事業或以外之事業申請進入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以下簡 稱本港區)之營運審查及申請本港區人員或車輛長期入出許可證者,應依 本標準繳納規費。
依據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規定,自由港區人員或車輛入出許 可證已無短期態樣,爰配合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