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名稱及存續期間 一、本基金為保本型基金,定名為(經理公司簡稱)(基金名稱)證券投 資信託基金。 二、本基金之存續期間為自民國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民國____年____月 ____日為期____年;本基金存續期間屆滿或有本契約應終止情事時, 本契約即為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