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財產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

條文關聯

財產保險業務員自登錄後每年應接受外部共通之法令遵循課程(以下簡稱
法令遵循課程)。
法令遵循課程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保發中心)製作,
以數位課程為主,透過線上學習並應測驗合格。
法令遵循課程製作完成應由保發中心提供本會。
財產保險業務員得參加由產險公司向本會申請提供之法令遵循課程;或參
加保發中心辦理之法令遵循課程平台學習。
經紀人公司、代理人公司、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以
下簡稱銀行)所屬之財產保險業務員得參加由所屬公司向本會申請提供之
法令遵循課程;或參加保發中心辦理之法令遵循課程平台學習。
財產保險業務員同時具有人身保險業務員身份者,每年僅須擇一參加第四
、五項之單位辦理之法令遵循課程。
有關依第四、五項規定向本會申請辦理之法令遵循課程,應遵守相關作業
規範如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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