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殯葬設施之設置、經營等相關事宜 ,設臺北縣政府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職權如下: 一、殯葬設施專區之規劃及設置之諮詢。 二、殯葬設施之規劃、設置之諮詢。 三、殯葬管理及輔導計畫之諮詢。 四、公共性紀念墓園設置之審議。 五、公墓內以公共藝術造型設計之非平面式埋藏骨灰之審查。 六、其他有關殯葬設施設置、經營之管理事項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