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漁民海難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總額為新臺幣肆仟萬元,其來源如下:
  一、政府編列預算撥充。
  二、基金孳息收入。
  三、捐贈及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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