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8月06日

條文關聯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置局長、承縣長之命兼受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之指揮、監督,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置副
  局長一人、襄理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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