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防空作戰軍民防護災害搶救支援辦法臺南市警察局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3月05日

條文關聯

  本市現行民防任務隊編組情形:
  一、民防常備隊一中隊。
  二、特種武器防護隊一中隊。
  三、一般工程搶修隊一中隊。
  四、糧食供應隊一中隊。
  五、防護隊七中隊。
  六、醫護隊七中隊。
  七、醫療院七所。
  八、急救站五所。
  九、婦女隊七隊。
  十、空襲災民救濟站七處。
  十一、船舶大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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