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市政會議(以下簡稱市政會議)由市長召集,並為主席,市 長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副市長代理,副市長因事不能出席時,由秘書長 代理。 局、處、會首長因故不能出席市政會議時,得指定副首長或主任秘書代 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