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2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
訂定本辦法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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