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保險公司設立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09日

條文關聯

  保險公司之設立,得同時申請設立分公司。
  前項設立家數及地區,由財政部視其營業計畫內容、人員配置及地區情
  況等因素審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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