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核發之挖掘道路許可書,僅賦予道路挖掘之許可。 管線埋設人於施工或保固期間,如有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害者 ,應視其情形,分別依法負其責任。 前項情形建設局並得命其停止挖掘或廢止許可證。未依規定報請竣工查驗 或查驗不合格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