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公文處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12月08日

條文關聯

  公文處理之考核項目,規定如左:
  一、速度。
  二、數量。
  三、確實。
  四、熟練。
  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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