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公文處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12月08日

條文關聯

  各機關主辦研考業務單位(人員),對公文處理之定期考核結果,每半
  年應統計評定個人成績優劣,並擬具獎懲類別,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後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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